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令,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监督检查。
三、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制定资产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实现资产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综合使用效益。
四、根据学院下达的采购预算,审核需求报告,组织编制购置方案,严格采购纪律和采购工作程序。
五、审核相关文件、报表等,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六、加强队伍建设,负责抓好思想教育、业务提高、干部考核、聘任等工作。
七、厉行节约,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审计监察制度,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督察员监督。
八、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