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
1
、在医疗诊治过程中患者死亡后,处置医生须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
、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
、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指定专业人员按照ICD-10要求完成死因编码。
4
、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报告流程
患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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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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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填写《死亡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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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填写死因编码(3天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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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报(7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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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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