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的工作职责及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审计处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负责对学校和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负责对学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负责学校的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及财务决算审计;
•进行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负责对学校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情况、基建与修缮工程项目等进行审计;
•负责科研经费审计、科研经费决算审签,以及专项经费审签;
•执行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包括基建、修缮工程的各个环节;
•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审计;
•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以及上级部门交办或委托的审计事项;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监督检查经学校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审计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
•为学校的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负责对学校重点热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调查或提供相关审计咨询服务;
•协助校长和分管校领导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根据中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对学校控股子公司及二级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负责审计档案的管理;
•协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经济案件,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提出处理建议;
•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风险管理。审计处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向上级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审计处全面工作,组织本处工作人员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2.负责建立健全内审工作规章制度,拟定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审定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组织编制审计结果报告,监督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审计公开,检查审计规范的执行、审计工作质量情况;
4.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稳定安全保密工作以及人员聘任、培训、考核、奖惩、晋升等工作;
5.负责与上级、校内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审计处参与的学校有关领导小组工作;
6.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