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全面主持国资处工作,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令,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锐意进取,干事创业,努力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监督检查。
三、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计划和工作目标。
四、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优化资产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综合使用效益。
五、根据学校下达的经费预算,审核、审定需求报告,组织编制购置方案,把好计划关、论证关和采购关,严格采购纪律和采购工作程序。
六、审核相关上报文件和统计报表。
七、协调各处室之间的业务关系,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协调。
八、加强队伍建设,负责抓好思想教育、业务提高、干部考核、聘任及其他人事安排。
九、厉行节约,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审计监察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