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爱国卫生有关会议精神,固化省级精神文明校园建设成果。根据4月14日院长办公会会议精神,决定恢复执行部门卫生区保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
每月第2周周四下午4点。
二、工作要求
(一)后勤管理处、院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并为各部门统一配备清洁工具;
(二)学工部、团委具体安排落实学生卫生区域和学生宿舍卫生;
(三)党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工作。
三、检查评比与奖惩
学院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每学期评比一次。对评比先进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达标部门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