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长的领导下主持房产科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房屋、土地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学院资产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学院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
2、组织科室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廉政建设。
3、承担学院教学科研、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的分配与调整。
3、负责办公用房和教职工住房相关信息的统计归档。
4、负责房屋和土地方面对外、对内的业务协调与联系工作。
5、制定和实施科室的年度工作计划。
6、负责学院房屋和土地的具体业务工作。
7、主持科室工作的调整和完成情况。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