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竞体育(中国)官方网站鄠邑新校区场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西安体育学院鄠邑新校区体育场馆是国家财产,是学院的固定资产。主要为学院教学、训练、科研、竞赛和其他集体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场所。为了加强体育场馆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使其保值增值,更好地发挥其以学校办学为主和兼顾社会服务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乐竞体育(中国)官方网站(鄠邑校区)体育场馆、教室以及附属器材、设施、房屋等,适用于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 鄠邑管委会是学院体育场馆的职能部门,行使学院对场馆管理和经营的权利。
第四条 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场馆的过程中,都有保证场馆安全、爱护设施设备、保持环境卫生和维护各项活动秩序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场馆日常管理
第五条 鄠邑管委会要加强对场馆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其安全、卫生,保持一个良好的教学、训练、科研、竞赛环境。要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识和宗旨,为师生和宾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 使用场馆和器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有权力和义务发现场馆安全隐患、设备损坏、能源浪费、环境卫生等问题,并及时向场馆科报告立即采取措施,抓紧维修,消除存在的问题。场馆科的工作人员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解决,或及时请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第七条 未经鄠邑校区管委会安排的考察、赛事、培训等活动,场馆科管理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安排。
第八条 学院有关部门、单位需要利用场馆举办内部竞赛活动、展览,文艺活动,或集会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管委会协调安排使用。
第九条 在场馆进行教学、训练、科研、竞赛、集会、健身或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遵守场馆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对于故意违反制度和规定者,管委会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必要时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场馆经营管理
第十条 为贯彻和响应全民健身计划,为广大社会团体和群众提供一个健身锻炼的场所。在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训练等活动前提下,业余时间面向社会开放,实行有偿服务与管理,扩大学院的创收来源。
第十一条 凡属学院计划和上级机关指定的办学任务之外的一切使用场馆及其附属设施的活动或项目,均实行市场化收费管理的办法。
第十二条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建立符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的票务结算办法,使市场化管理体制规范化、科学化。
第十三条 社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租用场地健身锻炼、举办竞赛和其它活动,一律按规定收取费用。学校协作单位临时使用场地,经有关领导同意可以减收或免收场地租用费。
第十四条 学院各部门和单位利用自身优势,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短训班或联系的租用场馆业务,都应事先到管委会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